根據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、《關于發布<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>的公告》(國環規環評〔2017〕4號)等相關規定,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后,應公開竣工日期,并且對本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調試前,應公開調試的起止日期。因此,我公司對“寶鋼湛江鋼鐵冶煉爐窯協同處置工業固體廢物項目”作出以下公示:
環保設施的竣工日期為2025年11月1日。
我公司承諾對公示時間的真實性負責,并承擔由此產生一切責任。
寶武環科(湛江)資源循環利用有限公司
2025年11月7日